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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鄂武商A: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7-04-22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 A     公告编号:2017-001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7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 2
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方式,会议应到董事 10
名,实到董事 10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江超先生主持,公司 5 名
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武商集团二 0 一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喻景忠、谭力文、田玲、余春江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
会上述职。《武商集团二 O 一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16
年 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 详 见 当 日 巨 潮 网 公 告
(www.cninfo.com.cn)。


    (二)武商集团二 0 一六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武商集团二 0 一六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 0 一六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摘要》(公告编号 2017-003)
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四)武商集团二 0 一六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告,截止二 O 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7,689,641,582.79 元 ,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0.95% ; 利 润 总 额
1,320,238,367.81 元,实现净利润 993,055,163.47 元,其中: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91,634,079.69 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 24.06%;年末总资产 17,790,568,853.56 元,较上年同期
增长 0.21%;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总额 6,053,732,453.31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6.60%。


    (五)武商集团二 0 一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告,二O一六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993,055,163.47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91,634,079.69 元。
    二O一六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42,058,948.30 元,年
初未分配利润为 1,798,931,277.63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
积金及 10%的任意盈余公积金共计 148,411,789.66 元,二O一
六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 2,392,578,436.27 元。
    公司以总股本 591,834,3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现金股利 4.2 元(含税),共计派现金 248,570,435.40 元,剩
余可分配利润 2,144,008,000.87 元结转至下年度。同时,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177,550,311 股,
相应减少公司资本公积金 177,550,311.00 元。


       (六)武商集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当日
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七)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议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研究,继续聘请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
进行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年度审计费为 150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关于银行授信、贷款和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因公司业务需要,需办理银行授信和贷款相关业务,根据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授信叁
亿元整。
    2、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捌亿元整(含黄
金租赁、全口径跨境融资等)。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及境外分行办理
综合授信捌亿元整(含黄金租赁、海外直贷)。
    4、向汉口银行硚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肆亿元整。
       5、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贰亿元
整。
       6、向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伍亿元
整。
       7、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办理综合授信玖
亿柒仟柒佰万元整(含黄金租赁)。
       8、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肆亿元
整。
       9、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授信伍亿元整。
       10、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办理授信伍
拾亿元整:其中授信流动资金壹拾亿元整;授信项目资金叁拾亿
元整;授信黄金租赁伍亿元整;同时授信预付卡保函伍亿元整,
并相应提供预付卡保函金额 10%的质押。
       1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办理授
信陆亿元整。
       12、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叁
拾壹亿壹仟万元整。
       1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综合授信壹拾亿
元整。
       14、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办理综合授信
陆亿元整。
       15、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办理贷款伍亿元整。
       (九)关于武汉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的
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由于董事刘江超、王沅、刘晓蓓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故上述 3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参加
表决。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全部达成,同
意 214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718.641 万股申请解
锁。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按照《武汉武商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在接受激励对象解锁申请后,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解锁,具体股份上市日期另行确定并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武汉武商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公告》
( 公 告 编 号     2017-004 ) 详 见 当 日 巨 潮 网 公 告
(www.cninfo.com.cn)。


       (十)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2 票弃权
    经董事会审议,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及董事、监事候选人
提名权相关条款进行变更修订,并新增“党的建设”相关内容。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
(www.cninfo.com.cn)。
    董事汪强、独立董事余春江投弃权票,独立董事余春江发表
相关意见,董事汪强赞同独立董事余春江的意见,意见如下:
    1、对议案十的议案分项一(营业执照变更)、分项二(经营
范围变更)、分项四(党的建设)赞成,这是生产经营所必须的。
    2、对议案十的议案分项三(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投
弃权,理由如下:
    对原章程第八十五条(现八十八条)的修改对于完善公司治
理,保护全体中小股东权益具有很好的意义。但仅修订中小股东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提案权,而不明确投票制,则有可能不能
落实该提案权,导致实际履行中的困惑,在修订中小股东董事、
监事候选人名单提案权的同时,对于“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的原文,从合规、符合
监管、良好历史实践的角度,建议该原文后增加并明确为“换届
选举或其他原因需分别更换、增补两名(含)以上董事、监事以
及一名(含)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以及“在
差额选举时实行累积投票制。”,以避免因文义理解产生分歧,充
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


    (十一)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长远、
健康发展要求,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武汉武商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薪酬管理办法》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
(www.cninfo.com.cn)。


    (十二)关于投资设立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武汉武商超市
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5)详见当日巨潮网公
告(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与武汉新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由于新兴医药的控股股东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股比
例为 48.75%,公司为其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35.625%,故关
联方董事刘江超、陈旭东、王沅回避表决,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
参加表决。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一致同意本议案。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新兴医药科技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6)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
(www.cninfo.com.cn)。


     (十四)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通 知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17-007 ) 详 见 当 日 巨 潮 网 公 告
(www.cninfo.com.cn)。


     以上第一、三至五、七至八、十至十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