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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鄂武商A:关联交易公告2017-04-22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 A    公告编号:2017-006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概述
    2007 年 7-12 月,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武汉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武商量贩”)与公司关联方武汉新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兴医药”)先后签订了三份《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分
别为 15 年、10 年、10 年。分别于 2010 年 8 月和 2015 年 7 月
30 日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各一份,租赁期
限 10 年。新兴医药的控股股东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股
比例为 48.75%,公司为其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 35.625%,武
商量贩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由于公司将投资设立新的全资
子公司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商超市”),原
武商量贩经营网点在实现经营提档升级,管理提质增效的基础上
转入武商超市运营,相应的人、财、物转入武商超市。故武商超
市与新兴医药及武商量贩就上述《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重
新签署《三方协议》,将原合同中武商量贩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转
移给武商超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
定,新兴医药为公司之关联方,公司、武商量贩、武商超市与新
兴医药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上述三份《租赁合同》已经 2007 年 11 月 28 日第四届二十
一次董事会审议,2007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 200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过。而《房屋租赁补充协议》经 2010 年 8 月 24 日第
五届二十次董事事会审议通过,《补充协议》经 2015 年 8 月 27
日第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
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根据规定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
义务”。201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了
《关于重新审议与武汉新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
案》,并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
通过了该议案。由于上述相关租赁协议经 2013 年上会审议已有
三年,故需重新履行相关的审议及披露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武汉新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0,000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小区
    法定代表人:张跃华
    业务范围:中成药、西药、生物化学药、生物工程药物及保
健品的研发、管理;物业管理;蒸汽供应;房屋出租。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新兴医药营业收入为 1,209.07 万
元,净利润为-57.29 万元,净资产为 7,188.91 万元。
    新兴医药的控股股东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股比例为
48.75%,公司为其第二大股东,目前持股比例为 35.625%。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新兴医药为公司
之关联方,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商量贩、武商超市与新兴医
药之间的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2007 年 7 月 3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商量贩与新兴医
药签订《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武商量贩向新兴医药租赁位
于武汉医药产业园配套生活服务区的一栋建筑用作商业及辅助
服务用房,房屋租赁面积约 6,436.7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5 年,
租赁费标准:第 1-2 年 10 元/ m月,以后每 2 年增长 2 元/
m月,至 20 元/ m月封顶。房屋租赁费按季支付,武商量贩
按该合同约定向新兴医药支付租金。
    2、2007 年 12 月 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武商量贩与新兴医
药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新兴医药将位于武汉
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经济开发区特一号的一栋房屋租赁给
武商量贩用于其武昌地区配送中心,该房屋建筑面积约 20,000
平方米,租赁合同期限 10 年,从新兴医药正式交付房产之日起
开始计算,武商量贩按该合同约定向新兴医药支付租金,租金总
额约为 3,120 万元。
    2010 年 8 月 25 日,根据新兴医药租赁房屋交付等实际情况,
武商量贩与新兴医药协商一致就上述房屋租赁事项予以细化并
补充签署了相关租赁合同,明确该房屋的租赁期自 2010 年 1 月
1 日起算,租赁期为 10 年,租赁合同总额为 3,750 万元。
    3、2007 年 12 月 21 日,公司与新兴医药签署了《房屋租赁
合同》。根据该合同,公司向新兴医药租赁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
术开发区庙山小区特一号的武汉医药产业园综合楼用作培训基
地,租赁期限为 10 年,租赁面积约 8,952.81 平方米,从新兴医
药正式交付房产之日起开始计算,公司按该合同的约定向新兴医
药支付租金,租金总额约为 2,965.10 万元。
    4、新兴医药将其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经济开
发区特一号在建的 3#、4#仓库,租赁给量贩公司作配送中心。
该房屋建筑面积约 6450m。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 10 年,从新兴
医药正式交付房产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总金额约 1625.40 万
元。新兴医药应在 2015 年 12 月 28 日之前将房产交付给量贩公
司。
    5、新兴医药、武商量贩、武商超市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
新兴医药、武商量贩双方于 2007 年 8 月 23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
合同》、2010 年 2 月 1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和 2015
年 7 月 30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中承租方变更为武商超市,其
余所有条款保持不变。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武商超市、武商量贩向关联方新兴医药租
赁已建物业用于商业及辅助服务用房等用途,相关交易系基于业
务发展需要,租金水平的确定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制定。交易双方
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
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六、2016 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
金额
    2016 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
额 927.27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该
议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规,关联交易事项
公平、公开、公正,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
见。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