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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鄂武商A:独立董事意见2017-06-13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武商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第七届二十次
(临时)董事会《关于武商集团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1、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合法。本次董事候选人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
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相关处罚已到期,也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换届选举的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候选人推荐程序合法、
合规。
    3、同意将董事会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喻景忠       谭力文    田   玲      余春江




                                     2017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