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 作为武商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 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 资金往来,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二)公司能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没有对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个人提供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能有效保障广大 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喻景忠、田 玲、吴 可、岳琴舫 2018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