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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鄂武商A: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0  

						          武商集团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独立行

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主要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等重大

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现将监事会 2018 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三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武商集团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武商集团二 0 一七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武商集团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武商集团二 0 一七年利润分配预案》

    6、《武商集团二〇一八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7、《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8、《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9、《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的议案》

    15、《关于设立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的议案》

    16、《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7、《关于武商集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的议案》

    18、《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2018 年 8 月 24 日,公司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六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武商集团二 0 一八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

    (三)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

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武商集

团二〇一八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

登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
    除召开监事会会议外,公司监事会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听取各项议案和决议,知悉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履行了监事会

的知情检查监督职能。



    二、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的

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决议内

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编

制和审议的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尽职尽责履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1、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

(受理序号:181703 号)。中国证监会受理了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申请。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回复证监会审核一次反馈意

见。

       2、公司实施 2017 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768,992,73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0.8 元(含税),共计派现金

61,519,418.48 元。

       3、完成股权激励第二期解锁,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

9,149,2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98%。

       (四)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情况

       2018 年,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定价原则

公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市场规律。公司不存在第一大股东及其关

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无违规对外担保发生。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也没有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使用

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情况。

       (六)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七)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2018 年度,根据财政局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相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审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认为:

    公司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

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企业运行实际,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

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

性、合理性及执行情况进行了评估,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和重大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基本涵盖各部门、各岗位和人员,针对业务处

理过程中的关键风险控制点,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到执行、监督等各

个环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

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

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好内幕信息

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披露

前的所有内幕知情人员名单,报告期内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公司信
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