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武商A: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2019-06-19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鄂武商 A 公告编号:2019-018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
案》,公司决定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申请撤回可转债的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八
届五次董事会及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可转债相关
事项的议案,本次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含 200,000.00 万元)(详见 2018 年 4 月 28
日、2018 年 6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2018 年 11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703 号)。中国证监会
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详见 2018 年 11 月 3 日刊登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2018 年 11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703 号)(以下简称“反
馈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进行了反馈
意 见 的 回 复 ( 详 见 2018 年 12 月 28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有效期
即将到期,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九次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效
期延期的议案》,将可转债相关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2020 年 6 月
27 日,其他授权内容不变(详见 2019 年 4 月 20 日、2019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可转债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及决策程序
自公司申请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可转债的各项工作。但鉴于市场环境发
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的实际情况及经营需要,经审慎研究,
并与中介机构深入沟通后,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
可转债的申请文件。
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
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的申请文件事宜属于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可转债相关事宜的范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十一次(临时)董事
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
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公司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申请文件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
同意,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许可终止审查通知书后,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申请撤回申请材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是综合考虑目前
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需要作出的决定。目前公司
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公司将继续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超短期
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等方式筹措资金推进相关项目建设。终止本次
可转债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
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一次(临时)董事
会决议
2、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十次(临时)监事会
决议
3、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