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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鄂武商A:独立董事关于延长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独立意见2020-02-04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延长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独立
                  意见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十

五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2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关

于延长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

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事宜符合中国证监

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武汉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式)》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首次

延长 6 个月至 2020 年 10 月 7 日止。




    独立董事:喻景忠、田玲、吴可、岳琴舫




                                           2020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