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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鄂武商A: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3-30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

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按照风险导向原则,公司以 2019 年规范实施内控的武商集团总部、武商集团国际广

场、武商集团武商广场、武商集团世贸广场、武商集团亚贸广场、武汉武商集团众圆广场

管理有限公司、武商物业管理分公司、武汉武商量贩连锁有限公司、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

司、武商集团襄阳购物中心、武汉武商集团十堰人民商场有限公司、武商仙桃购物中心管

理有限公司、武商黄石购物中心管理有限公司、武商老河口购物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武汉

武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武汉武商百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

营分公司作为基础,共 17 家单位(今年无新增)作为实施内控单位。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

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8.88%,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

总额的 99.89%。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

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

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2020 年,公

司内控实施小组从风险信息收集和重要业务流程梳理入手,开展内控风险问卷调查,梳理

高风险领域内控流程,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有市场风险领域、战略风险领域、运营风险

领域和法律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

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本评价报告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基本规范和评价指引的要求,结

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

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按照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缺陷认定的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

风险程度等因素,按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按影响的具体表现形

式还可分为财务报告缺陷和非财务报告缺陷,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缺陷定性为重大缺陷:发现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被审计单位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

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缺陷;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

错报,而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的缺陷;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

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定量标准:

    公司层面财务报表(包含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确定错报指标 1 和 2,错报指标

1 是指潜在错报金额合计除以被检查单位当期主营业务收入与期末资产孰高值。错报指标 2

指潜在错报金额合计除以股份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确认影响会计报表缺陷等级:一般缺陷

为错报指标 1≥1%,且错报指标 2﹤2.5‰;重要缺陷:2.5‰≤错报指标 2﹤5‰;重大缺陷:

错报指标 2≥5‰。

    公司各级子公司财务报表(包含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错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 5‰≤错报﹤营业收入总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总额的 1%                    额的 1%                          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负面影响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有以下情况的直接视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2)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并购重组失败,或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5)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6)企业管理层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7)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8)内部控制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负面影响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

响。
    一般缺陷:在控制活动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要求执行;负面影响受到

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定量标准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一般缺陷                      50 万元(含 50 万元)~ 1000 万元

      重要缺陷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2000 万元

      重大缺陷                              2000 万元及以上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和整改情况

    1.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1 个。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如增加系统内权限

设置并严格区分权限、并加强各工作环节之间的衔接等,同时对相关工作加强了培训和管

理,对于执行存在问题的流程,公司委派审计部跟踪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

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