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5 年度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独立意见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十八次 董事会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 《关于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细致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事宜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 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再次展期 2 年至 2025 年 4 月 7 日止。 独立董事:吴可、唐建新、郑东平、岳琴舫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