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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景控股: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2018-11-28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绿景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关于聘任杨卫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
监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现就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聘任杨卫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认真审核杨卫东先生的个人履历并了解相关情况,未发现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亦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杨卫东先生
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次公司财务总监的提名、聘任方式符合法定程序。
    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杨卫东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

               张在强             刘远鹏           李文婷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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