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景控股:东莞证券股份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2021-03-17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
三河雅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东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
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核查。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上市公司不存在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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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购
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缪博宇 杨国辉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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