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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30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为公司规范
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监事通过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
司财务及资金运用情况,检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
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议题
情况如下:
    1、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讯方式)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签署《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晓兵等关于江苏佳
一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
案、关于公司签署《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余丰之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价波
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
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2、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讯方式)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二○一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二○一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二○一九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二○一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3、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讯方式)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
    4、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现场方式)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〇二〇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5、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现场方式)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价
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绿景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绿景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与王晓兵等关于江苏佳一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盈利
补偿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王晓兵
等关于江苏佳一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签署《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与余丰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聘请
本次交易中介机构的议案、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
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
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6、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讯方式)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〇二〇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情况独立进行了例行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有关规范要求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行使职权符合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使其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科学化、制度化,保障了广大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认真贯彻执行国
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精神,忠于职
守,勇于开拓,诚信勤勉。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股东、公司利益
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查
阅公司的财务资料,审查财务收支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
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
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
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
告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
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客观
的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5、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后,
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
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
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0 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
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