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景控股: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30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
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绿景控股”或“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613
号)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
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
述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不属于《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及其审计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
披露规范性规定的情形,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我们对审计
报告无异议。
2、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
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并监督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地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善公司经营,降低
公司风险,不断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
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薛自强 刘远鹏 胡 轶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