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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绿景: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2021-05-29  

                          证券简称:*ST 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59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8 日,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股”
  或“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公司
  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盘古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数据”)
  持有的三河雅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河雅力”)51.00%的
  股权,股权转让价格 7,65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2021 年 5 月 25 日,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2021-0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需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
  义务及相关各方按时充分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以外,本
  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涉及的相关事项已全部办理完毕,现将本次交易过
  程中相关各方所作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本公司已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
                                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公司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
                                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
               关于所提供信息
                                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
上市公司       真实、准确、完整
                                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
               的承诺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
                                息,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1
  证券简称:*ST 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59
                                        整性,并且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投资者、中介机构及其项目人员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3、本公司同意对本公司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1、本人已向绿景控股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
                                        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
                                        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
                                        等),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
                                        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
                                        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
                                        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及时向绿景控股提供本次交易
                                        的相关信息,本人保证本人为绿景控股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且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上市公司董事、监
                 关于所提供信息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绿景控股或者投资者、中介机构及其项
事、高级管理人员
                 真实、准确、完整       目人员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及上市公司控股股
                 的承诺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东、实际控制人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绿景控股拥有
                                        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绿景控股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
                                        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
                                        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
                                        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
                                        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
                                        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本人将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
                                        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关于无违法违规
上市公司                                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
                   的承诺
                                        政处罚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2、本公司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2016 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16
                                        号)第 13 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
                                        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职均经
                                        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
                                        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
上市公司董事、监 关 于 无 违 法 违 规
                                        开谴责。
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承诺
                                        3、本人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受刑
                                        事处罚;(2)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3)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4、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
                                        大诉讼、仲裁案件,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或曾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或曾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的情形。

                                                  2
  证券简称:*ST 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59
                                         5、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
                                         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之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本次交易事宜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事宜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情形。
                                         1、绿景控股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最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
                                         处罚;
                                         2、本承诺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不存在
上 市 公 司 控 股 股 关于无违法违规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不存在最近五
东、实际控制人       的承诺              年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
                                         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
上市公司董事、监                         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
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 于 不 存 在 内 幕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及上市公司控股股 交易的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绿景控股造成的一切损
东、实际控制人                           失。
                                         1、本人未有在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内减持上市
                                         公司股份的计划,本人不会在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至重组实施完
上市公司董事、监 自 本 次 重 组 披 露
                                         毕的期间内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日 起 至 实 施 完
                                         2、本次重组中,自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毕 期 间 的 股 份 减
                                         间,如本人存在新增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人不会在本
及实际控制人      持计划的承诺
                                         次重组披露之日至重组实施完毕的期间内减持该等新增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
                                         1、本承诺人(含本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下同)及本承
                                         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从事与绿景控股或三
                                         河雅力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
                                         接或以投资控股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绿景控股
                                         或三河雅力及其下属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
                                         业务;
                                         2、本承诺人承诺,为避免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绿景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的潜在同业竞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与或
                                         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绿景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
                                         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其他经营活
                                         动,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绿景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届时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关 于 解 决 同 业 竞
                                         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
及实际控制人     争的承诺
                                         3、本承诺人承诺,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
                                         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绿景控股及其下属公司主
                                         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
                                         他企业将立即通知绿景控股,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
                                         商业机会给予绿景控股及其下属公司;
                                         4、本承诺人保证绝不利用对绿景控股及其下属公司的了解和知
                                         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绿景控股及其下属公
                                         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5、本承诺人保证将赔偿绿景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因本承诺人违反
                                         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6、本承诺在本承诺人作为绿景控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
                                         长期有效且不可撤销。
                                         1、本承诺人(含本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下同)及本承
               关于规范与减少            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绿景控股及其控股子
上市公司控股股
               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将继续遵循自愿、
东、实际控制人
               函                        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
                                         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绿景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给予比
                                                  3
  证券简称:*ST 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59
                                          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2、本承诺人不会利用对绿景控股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
                                          位与绿景控股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绿景控股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3、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景
                                          控股的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在绿景控股董事会、
                                          股东大会对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继续严格履行关联
                                          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义务。
                                          4、因本承诺人违反本承诺函,导致绿景控股遭受损失的,本承
                                          诺人将对由此给绿景控股造成的全部损失做出全面、及时和足
                                          额的赔偿,并保证积极消除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影响。
                                          5、本承诺在本承诺人作为绿景控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长期有效且不可撤销。
                                          一、保证绿景控股的人员独立
                                          1、保证绿景控股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绿景控股工作、并在绿景控股领取薪
                                          酬,不在本承诺人控制的除绿景控股外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绿景控股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承诺人控制的
                                          除绿景控股外的其他企业。
                                          3、保证本承诺人推荐出任绿景控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行,不干预绿景控股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绿景控股的财务独立
                                          1、保证绿景控股及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
                                          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绿景控股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
                                          干预绿景控股的资金使用。
                                          3、保证绿景控股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
                                          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绿景控股及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三、保证绿景控股的机构独立
                                          1、保证绿景控股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机
                                          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
                                          业完全分开;绿景控股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与
上 市 公 司 控 股 股 关 于 保 持 公 司 独 本承诺人之其他关联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
东、实际控制人       立性的承诺函         面完全分开。
                                          2、保证绿景控股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本承诺人
                                          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绿景控股的决策和经营。
                                          四、保证绿景控股的资产独立、完整
                                          最近三年,绿景控股不存在资金被本承诺人占用的情况,也不
                                          存在为本承诺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同时,本承诺人保证:
                                          1、保证绿景控股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保证不违规占用绿景控股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五、保证绿景控股的业务独立
                                          1、保证绿景控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
                                          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
                                          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承诺人。
                                          2、保证本承诺人避免与绿景控股及控制的子公司发生同业竞
                                          争。
                                          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减少绿景控股及控制的子
                                          公司与本承诺人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绿景控股资
                                          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并按照绿景控股的公司章程、有关法
                                          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
                                          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
                                          外的任何方式、干预绿景控股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绿景控股
                                          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4
  证券简称:*ST 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59
       (二)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
                               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承诺人声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真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
              关于所提供信息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
盘古数据      真实、准确、完整
                               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的承诺
                               漏。
                               3、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
                               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承诺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对由此而发生的相关
                               各方的全部损失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三河雅力设立及历次变更均依法办理了工商变更或备案登
                               记,其历史上的股权转让或增资等法律行为涉及的相关主体均
                               已履行完毕相关权利义务,该等行为均不存在瑕疵或争议,不
                               存在任何除承诺人及绿景控股以外的其他第三方可能主张持有
                               三河雅力股权的情况或被有关部门追究责任的情况。
                               2、承诺人目前合法、有效持有三河雅力的股权,承诺人所持三
                               河雅力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
                               除向绿景控股披露的情况外,不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承诺或
              关于资产权属的 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等其他权利限制。
盘古数据
              承诺             3、承诺人承诺不存在以三河雅力或以本公司持有的三河雅力股
                               权作为争议对象或标的之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纠纷,
                               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三河雅力或承诺人持有的三河雅力股权
                               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
                               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该等股权过户
                               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4、承诺人确认上述承诺及保证系真实、自愿做出,对内容亦不
                               存在任何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性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
                               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的情形;
              关于合法合规的
盘古数据                       2、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最近年五内不存未按期偿还大
              承诺
                               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损
                               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诚信行为;
                               3、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任何行政处罚等任何其
                               他不良记录。
              关于不存在《关于 1、承诺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
              加强与上市公司 密,在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
              重大资产重组相 资料和信息,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
盘古数据      关股票异常交易 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
              监管的暂行规定》 2、承诺人承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买卖相关证券,或
              第十三条情形的 者泄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
              承诺             内幕交易行为。
                                         5
  证券简称:*ST 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59
                                  3、承诺人承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承诺人承诺在最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
                                  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绿景控股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
                 关于不存在占用
                                  占用或使用三河雅力的资金、资产和资源,也不会违规要求三
盘古数据         资金或违规担保
                                  河雅力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
                 情况的承诺
                                  供担保。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
                                  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三河雅力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关于不存在关联   承诺人与绿景控股及其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
盘古数据
                 关系情况的承诺   关系,不存在向绿景控股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况。
                 关于控制其他上   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我司声明及承诺,截至本说明签署之
盘古数据
                 市公司的说明     日,我司未控制或未计划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
                                  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
                                  情形,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的情形;
                                  2、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最近年五内不存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损害
                                  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诚信行为;
                                  3、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行政处罚等任何其他不良
盘古数据的董事、
                 关于合法合规的   记录。
监事、高级管理人
                 承诺             4、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
员
                                  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之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本次交易事宜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事宜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情形。
                                  5、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若上述承诺涉及具体事宜发生变动的,
                                  本人将及时通知绿景控股及中介机构。绿景控股或中介机构未
                                  接到本人通知的,视为承诺内容持续有效。

        (三)标的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
                                  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承诺人声明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
三河雅力及董事、 关于所提供信息 真实的、原始的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
监事、高级管理人 真实、准确、完整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系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
员               的承诺           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3、承诺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和完整的,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
                                  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承诺人保证,如违反上述承诺及声明,对由此而发生的相关
                                            6
  证券简称:*ST 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59
                                    各方的全部损失将愿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承诺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
                                    密,在未经上市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等
                                    资料和信息,但有权机关要求披露或者向为完成本次交易而聘
                                    请的中介机构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除外。
三河雅力及董事、                    2、承诺人承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买卖相关证券,或
                   关于不存在内幕
监事、高级管理人                    者泄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等
                   交易的承诺
员                                  内幕交易行为。
                                    3、承诺人承诺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承诺人承诺在最
                                    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
                                    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
                                    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
                                    情形,亦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的情形;
                                    2、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未按期偿还大额
                                    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损害
                                    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诚信行为;
                                    3、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行政处罚等任何其他不良
三河雅力董事、监   关于合法合规的
                                    记录;
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
                                    4、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
                                    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之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本次交易事宜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之情形,
                                    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事宜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情形;
                                    5、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若上述承诺涉及及具体事宜发生变动
                                    的,本人将及时通知绿景控股及中介机构。
                                    关于最近五年行政处罚、诉讼、仲裁及诚信情况,本人承诺如
                                    下:
                                    1、不存在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
                   关于最近五年行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政处罚、诉讼、仲
三河雅力                            2、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或潜在的针对本承诺人之违法违规进行
                   裁及诚信情况的
                                    立案调查或侦查的行政或司法程序及其他任何未决或潜在的诉
                   承诺
                                    讼或仲裁;
                                    3、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相关协议及各方作出的承诺事项均已
  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及承诺的行为。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