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绿景:关于签署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2021-08-07
证券简称:*ST 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67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签订合同总金额较大,合同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法按
时、足额收款的风险。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也可能存在技术、市场、价
格、法规政策、履约能力等因素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弘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弘益”)与江苏宏远
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辉泰”)签订了多份日常经
营合同,合同金额总计 10,000.00 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678.42%。合同签署概况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
(万元)
《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A 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 A
1 985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合同》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工程
《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B 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 B
2 950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合同》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工程
《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C 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 C
3 960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合同》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工程
《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D 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 D
4 717.2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合同》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工程
《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 A 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机房 A
5 960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
6 《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 B 965 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机房 B
证券简称:*ST 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67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
《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 C 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机房 C
7 980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
《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 D 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机房 D
8 887.9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
《广巽二期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 A 区 广巽二期数据中心机房 A 区
9 560
监控系统配套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监控系统配套及安装工程
《广巽二期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 B 区 广巽二期数据中心机房 B 区
10 523.7
监控系统配套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监控系统配套及安装工程
《廊坊化肥厂数据中心 B 楼建设项目机 廊坊化肥厂数据中心 B 楼机
11 930
房 A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房 A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
《廊坊化肥厂数据中心 B 楼建设项目机 廊坊化肥厂数据中心 B 楼机
12 581.2
房 B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房 B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
上述合同均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批,宏远辉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江苏宏远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忠
注册资本:4,26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 1175 号佳源银座写字楼 2601
室
主营业务:机电设备安装,机电设备配件制造、加工,防腐工程、
保温工程、防水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电子与智能
化工程、防火涂料工程、压力管道安装工程、结构补强工程、电力工
程、石油化工管道安装工程、消防工程、船舶防腐工程施工,工业设
备管道、钢结构制作、安装,汽车租赁,电气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
及配件、通讯设备、电线电缆、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金属材料销售,
建筑劳务分包。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宏远辉泰成立于 2001 年,为江苏省建筑百强企业,具备较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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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能力。宏远辉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
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宏远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弘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合同工期、金额、标的、签署时间
合同金额 签署时
序号 合同名称 工期注 合同标的
(万元) 间
《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A 2021.8.9- 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 A
1 985 2021.8.6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合同》 2021.9.30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工程
《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B 2021.8.9- 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 B
2 950 2021.8.6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合同》 2021.9.30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工程
《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C 2021.8.9- 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 C
3 960 2021.8.6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合同》 2021.9.30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工程
《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D 2021.8.9- 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 D
4 717.2 2021.8.6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合同》 2021.9.30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工程
《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 A 2021.8.9- 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机房 A
5 960 2021.8.6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2021.8.30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
《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 B 2021.8.9- 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机房 B
6 965 2021.8.6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2021.8.30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
《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 C 2021.8.9- 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机房 C
7 980 2021.8.6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2021.8.30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
《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 D 2021.8.9- 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机房 D
8 887.9 2021.8.6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2021.8.30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
《广巽二期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 A 区 2021.8.15- 广巽二期数据中心机房 A 区
9 560 2021.8.6
监控系统配套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2021.10.30 监控系统配套及安装工程
《广巽二期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 B 区 2021.8.15- 广巽二期数据中心机房 B 区
10 523.7 2021.8.6
监控系统配套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2021.10.30 监控系统配套及安装工程
《廊坊化肥厂数据中心 B 楼建设项目机 2021.8.13- 廊坊化肥厂数据中心 B 楼机
11 930 2021.8.6
房 A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2021.11.30 房 A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
《廊坊化肥厂数据中心 B 楼建设项目机 2021.8.13- 廊坊化肥厂数据中心 B 楼机
12 581.2 2021.8.6
房 B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2021.11.30 房 B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程
注:
1、如因建设单位工期发生变更的,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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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须在工期内完成工程的施工,工程通过甲方验收。
3、因非乙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工期相应顺延。该等非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不可抗力、甲方未按时交出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因积水等原因不具备施工条件或影响施工进
度、甲方安排的交叉作业、甲方未为乙方接通施工所需的水电、照明等、甲方变更设计影响
施工、甲方逾期提供甲供材料等。
(二)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实际工程款按本合同附件《工程量
清单》中约定的固定单价以及实际工程量计付。实际工程量以双方最
终确认的工程竣工图上所载明的工程量为准。
工程款包括了乙方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乙供材料的费用、工
程设备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堆放、安装和调试的费用、包施工工具设施、
包安全文明施工(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包工期、包工程材料设备
成品保护、包税金(含税率为 9%的税金)等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并交
付甲方前的全部费用。
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7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20%
作为预付款。
(2)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每月按乙方的施工进度支付工程进度
款。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于每月最后一天向甲方提交当月的完工工程量
清单。甲方在收到当月完工工程量清单之日起 7 天内完成审核。当月
完工工程量清单经甲方审核无误的,甲方应于次月 25 日前向乙方支
付当月的工程进度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累计达到暂定工程款的 80%时,甲方停止支付工
程进度款。
(3)在工程通过甲方验收且双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之日起 1 个
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实际工程款的 100%。
3、在甲方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
发票(税率为 9%)。如乙方未提供符合前述约定的发票的,甲方支付
相应工程款的时间相应顺延。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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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须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参与施工的人员名单及资料作备
案;在施工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报甲方变更。
2、甲方提供工程施工设计图,负责对工程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技术、安全交底,负责编制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
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工程施工的相关文件并提交甲
方审核。甲方负责审核并确认乙方提交的前述工程实施相关的材料。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各类工程进度报表、月份施工统
计表。
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设计图以及经甲方审核的
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组织施工;若有变更,须经由甲方确认后,方可
进行。
4、乙方严格执行国家政府部门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及按
甲方要求全面负责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工作。
5、乙方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做好现场管理,按施工进度计划落
实各项施工工作,配合甲方按工程约定时间和要求办理施工申报审批
事宜;
6、在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的质量、施工进度、施工
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施工安全、环保等施工措施;对不符合相关
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返工;对不能胜任或不适合工作的
乙方派驻现场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调离。
7、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和执行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交通、
治安、噪音、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施工管理的规定,为施工人员
配备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对特殊的专业和特种作业的岗位要持证上岗,
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建立防火和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做好
安全风险评估,杜绝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妥善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争议,
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依法承担责任;由此造
成甲方、工程使用人或任何第三方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或被政府
部门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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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工程交付甲方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如
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9、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
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如乙方
与其它单位发生的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
任。
10、乙方保证不拖欠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甲方有权监督。如施
工期间发生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现场追偿工资事件的,乙方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用应付工程款向施工人员直接发放工资,由此
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11、工程交付后,如因工程使用方人为操作不当或不可抗力引起
的工程事故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消除隐患、
处理事故。
(四)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逾期支付工程
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工程款的万
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
同,乙方向甲方支付暂定工程款的 10%的违约金。
3、乙供材料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或乙供材料非生产厂家原厂生
产的产品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无偿进行更换;因此造成逾
期完工的,乙方应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如乙供材料经乙方更换
后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工程因乙方原因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应无偿进行整改直
至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经济损失;由
此造成逾期完工的,乙方承担逾期完工违约责任。如工程经乙方整改
后仍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暂定工程
款 10%的违约金。
5、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等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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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0 元的违约金,因此引发的各种
损害赔偿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6、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的,乙
方所有人员、设备须在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
工现场,乙方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和甲供材料,并且双方
在前述期限内共同确认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按经双方确认的已
完成工程量以及本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上的固定单价的 90%计付
工程款。
如乙方不按上述时间撤离施工现场的,甲方有权强行清场,清场
费用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因一方违法或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如该方支付的违约
金仍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另一方有权向该方追偿。
(五)其他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
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向
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
方应在 7 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 30 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
该方仍然有责任主动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降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
失,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履行问题。
3、一方通过邮递方式向对方送达通知的,以一方按对方在本合
同上载明的地址向邮递机构寄交之日起届满 3 日即视为向对方送达,
无论对方是否签收。
4、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
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签订将为公司向 IDC 领域内上下游拓展带来积极影响,
如合同能够顺利推进实施,预计将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较为积极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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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需要视工程进度而定,本合同会计处
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
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依赖。
五、相关风险警示
1、本次签订合同总金额较大,合同可能存在不能正常履行或无
法按时、足额收款的风险。
2、本次签订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技术、市场、价格、法规
政策、履约能力等因素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A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
合同》;
2、《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B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
合同》;
3、《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C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
合同》;
4、《LF5 廊坊 67 亩地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D 区机电弱电系统施工
合同》;
5、《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 A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
程施工合同》;
6、《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 B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
程施工合同》;
7、《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 C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
程施工合同》;
8、《北京中云信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 D 区智能化系统安装工
程施工合同》;
9、《广巽二期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 A 区监控系统配套及安装
证券简称:*ST 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67
工程施工合同》;
10、《广巽二期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机房 B 区监控系统配套及安装
工程施工合同》;
11、《廊坊化肥厂数据中心 B 楼建设项目机房 A 区智能化系统安
装工程施工合同》;
12、《廊坊化肥厂数据中心 B 楼建设项目机房 B 区智能化系统安
装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