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绿景: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24
证券简称:*ST 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89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 136 号天誉花园二期
501 室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5、主持人: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王斌先生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 9 人,代表股
份 60,091,1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134%。其中:出席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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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会议的股东共有 2 人,代表股份数 41,866,6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 的 22.6527%;参与 网络 投票 的股东 共有 7 人 ,代 表股份 数
18,224,4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7%。
8、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通知公
告列明的各项提案进行了审议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同意 59,990,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27%;反
对 100,55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7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23,9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483%;反
对 100,5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51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联合发展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赖志萍、梁碧芸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与网络投票股东和召集人资格、审议内容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联合发展律师事务所关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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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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