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绿景: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30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为公司
       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监事通过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监
       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情况,检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
       的情况,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所有会议召开都能按照
       程序及规定进行,所有会议的决议都合法有效。监事会会议召开的具
       体情况如下表:
                     时间及召开             出席
序号     届次                                                                议案审议情况
                       方式                 人员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方案的议案;3、关于本次交易整体方案的议案;4、关于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的议案;5、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的议案;6、关于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交易标的的议案;7、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议案;8、关于标的资产作价支付安排的议案;9、关于标的公司借款安
                                                      排的议案;10、关于标的资产交割的议案;11、关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过渡期安排的议案;1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14、关于《绿景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5、
       第十届监事
                    2021 年 03 月 16 日    3 名监事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16、关于批
 1     会第十一次
                        通讯方式           全部出席   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审计、评估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17、
         会议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18、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
                                                      案;19、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20、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
                                                      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
                                                      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
                                                      案;21、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22、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23、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


                                                          1
                                                  证券服务机构的议案;24、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
                 2021 年 04 月 09 日   3 名监事   审议通过:
2   会第十二次
                     通讯方式          全部出席   1、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南宁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
      会议
                                                  审议通过:
                                                  1、关于《二〇二〇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二
                                                  〇二〇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二〇二〇年年度
    第十届监事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4、关于《二〇二〇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 年 04 月 28 日   3 名监事
3   会第十三次                                    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现场方式          全部出席
      会议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7、关于《董事会关于带持续经
                                                  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关于《二〇二一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
                 2021 年 08 月 25 日   3 名监事   审议通过:
4   会第十四次
                     通讯方式          全部出席   1、关于《二〇二一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
    第十届监事
                 2021 年 10 月 28 日   3 名监事   审议通过:
5   会第十五次
                     通讯方式          全部出席   1、关于公司《二〇二一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情况独立进行了例行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
    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行使职权符合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使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科学化、制度化,保障了广
    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认真贯彻执行国
    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精神,忠于职
    守,勇于开拓,诚信勤勉。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股东、公司利益


                                                      2
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查
阅公司的财务资料,审查财务收支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
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
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监事会同意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监事会将

持续关注所涉相关事项的处理进展,督促董事会和管理采取必要的措

施,使公司保持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5、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后,
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
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
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1 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发生。

                              3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
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特此报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