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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绿景退: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2022-06-23  

                        证券简称:绿景退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2-053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七次风险
                          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
止上市。
    2、退市整理期的交易起始日为 2022 年 6 月 6 日,退市整理期为
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
    3、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十五个交易日,截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公司股票将交易 14 个交易日,剩余 1 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
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等事项。
    5、提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
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6、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
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
理续冻手续。

    2022 年 5 月 26 日,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绿景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第 512 号),
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6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现将公司股票
在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证券简称:绿景退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2-053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
制
     1、证券代码:000502
     2、证券简称:绿景退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
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 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2 年 6 月 6 日,退
市整理期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4 日,
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期。公司因特殊
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累计停牌天数不得超过五个交易
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
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10%。退市整
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已在退市整理期首日开市前发布了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
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
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将在最后
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的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
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
     五、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
份转让。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股份转让
服务机构,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
称“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
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
证券简称:绿景退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2-053

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公司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聘请长城国瑞证券有
限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委托其办理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
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份
登记结算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6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
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六、其他重要事项
    提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
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对于将在
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
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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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