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董事会决议公告2010-07-12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0-17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七届一次会议暨二 ○ 一 ○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0 年7 月9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根据拟任董事长贾岩燕先生的提议于
2010 年7 月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七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选举贾岩燕先生为董事长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聘任康健先生为公司总裁及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聘任李旭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聘任上官永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聘任王兰兰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同
行业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
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裁康健先生年薪调整为38 万元/年(税前),常务
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李旭先生年薪调整为36 万元/年(税前),副总裁兼董事会
秘书上官永强先生年薪调整为30 万元/年(税前),副总裁王兰兰女士年薪调整
为30 万元/年(税前)。
对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表示同
意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已换届,二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变更如下:
1、审计委员会2
主任委员:王中华;
委员:王光新、李旭。
本届委员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
则遵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章程》执行。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建国;
委员:王光新、贾岩燕。
本届委员会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
则遵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章程》执行。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鉴于工作需要,拟聘任李欣、肖琴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十一日
附简历 :
贾岩燕,男,1947 年11 月出生,经济学学士。曾任北京市礼花厂厂长,北
京市工艺美术品总公司处长、总经理助理、代总经理,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副
总经理、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该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3
的情形。
康健,男,1956 年4 月出生,1982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管理专
业本科学士,后到加拿大、美国学习。曾就职于中国康华国际软件开发公司经理、
美国CYZ 公司经理、海南中恒实业总公司总经理、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裁。
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康健先生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
股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李旭,男,1957 年6 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北京山水旅行社商品部经理,
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及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李旭先生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
股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上官永强,男,1972 年4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曾任美国通用电气医疗系
统中国区项目经理,本公司网络投资部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
书。
该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
王兰兰,女,1967 年11 月出生,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金
药商务网络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本公司海虹控股医药电子商
务事业部副总经理。
该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
李欣,男,1976 年11 月出生,经济学学士,曾就职于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
心技术部,现就职于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该证券事务代表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
肖琴,女,1977 年3 月出生,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现就职于海虹企业(控4
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该证券事务代表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