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公告2010-08-10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0-21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系该公司于2007 年受让南方证
券清算组所持本公司股份。
2、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限售股份共计178,235,400 股,
该部分股份仍处于限售期内。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期间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0.2.23—2010.8.9 765.259 1.02
大宗交易 - 0 0
中海恒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
其它方式 - 0 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
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288.365 25.75 18,523.106 24.7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64.825 1.96 699.566 0.93
中海恒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823.54 23.80 17,823.54 23.80
二、其他相关说明2
1、本次减持不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
定。
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此前任意30 天股份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做出承诺:
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
后方可开始减持:A、海虹控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36 个月后;B、海虹
控股连续三年经审计净利润年增长率不低30%后。触发上述初始减持条件后,中
海恒承诺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如果减持,则减持价将不低于24.50 元/股(该价
格高于海虹控股上市以来经复权处理后的股价最高值24.40 元。若自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事项,
对该价格进行相应除权处理)。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
4、本次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系该公司股改完成后于2007 年受
让南方证券清算组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包括股改方案实施后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所持有本公司限售股份178,235,400 股,该部分股份仍处于限售期内。
上述股份受让及解除限售情况请参考公司2007 年9 月18 日及2008 年2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
公告。
三、备查文件
1、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减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