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公告2012-10-29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2-22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
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的通知》的要求,本公司对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
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截止目前,公司未发现相关承诺方
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也未出现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的,现将尚未履行完毕的相
关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所持
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
之日起,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两项
条件后方可开始减持:A、海虹控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 36 个月
后;B、海虹控股连续三年经审计净 2006 年 05 月 16 日 截 至 目
利润年增长率不低于 30%后。触发上 (详见 2006 年 5 月 前,该承
述初始减持条件后,中海恒承诺所 《中国证券报》、上 诺正在履
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如果减持,减持 海证券报》、证券时 行期内,
股改承诺 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长期有效
价将不低于 24.50 元/股(该价格高 报》及巨潮资讯网 不存在违
于海虹控股上市以来经复权处理后 ( 网 址 : 背该承诺
的股价最高值 24.40 元。若自股权 www.cninfo.com.cn 的情形。
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 )。
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等除权事项,对该价格进行
相应除权处理)。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0 日实施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1
股转增 2 股,因此对中海恒减持价
格进行相应除权处理,中海恒减持
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20.42 元/股。
公司将继续提醒和督促相关承诺方严格履行承诺,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不受损害。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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