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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虹控股: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12-03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3-43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二○一三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四次会议
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召开,会议决议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四)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3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10:00
    (二)会议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文华大酒店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13 年 12 月 1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律师及特邀嘉宾。
二、会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回收九洲化纤欠款相关协议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考 2013 年 11 月 14 日及 12 月 2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刊登

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1
    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 年 12 月 17 日至 12 月 18 日工作时间(8:30-12:00
及 14:30-17:30)
    (三)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海口市滨海大道文华大酒店七层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其它方式: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
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敬请参会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前进行电话确认。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文华大酒店七层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晨曦
    联系电话:(0898)68510496
    联系传真:(0898)68510496
    邮政编码:570105
    2、会议会期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2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回收九洲化纤欠款相关协议的议案》              《
 2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其他符号无效。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应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赞成票;
            2.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反对票;
            3.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弃权票。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
     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是 / □
     否;
            委托授权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为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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