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3-12-03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3-44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董事会二○一二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
其报酬事项》的议案,决定续聘(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作为公司 2013 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
随着公司医疗福利管理业务的发展,为了加强及方便公司高管人员与审计机
构的日常沟通,考虑地域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上海)多年来所付出的辛勤工作
表示衷心的感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八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财
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业务范围包括审计鉴证、管理咨
询、资产评估、工程咨询、税务服务等,服务行业领域广泛,多次接受政府部门
和国际组织委托承担其他特殊目的专项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为保障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 2013 年 12 月 2 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拟将聘请的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已发表《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
见》,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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