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公告2014-02-12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4-02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对股东、关联方
以及公司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截止目前,公司未发现相
关承诺方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也未出现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的,现将尚未履行
完毕的相关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事项 期限 状况
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所持
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
之日起,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
件后方可开始减持:A、海虹控股股
截至目
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 36 个月
前,该
后;B、海虹控股连续三年经审计净利 2006 年 05 月 16 日
承诺正
中海恒 润年增长率不低于 30%后。触发上述 (详见 2006 年 5 月《中
在履行
股改 实业发 初始减持条件后,中海恒承诺所持原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长期
期内,
承诺 展有限 非流通股股份如果减持,减持价将不 报》、《证券时报》及巨 有效
不存在
公司 低于 24.50 元/股(该价格高于海虹 潮资讯网(网址:
违背该
控股上市以来经复权处理后的股价 www.cninfo.com.cn)
承诺的
最高值 24.40 元。若自股权分置改
情形。
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除权事项,对该价格进行相应除权处
理)。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0 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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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因此对中海恒减持价格进行相应
除权处理,中海恒减持价格调整为不
低于 20.42 元/股。
公司将继续提醒和督促相关承诺方严格履行承诺,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不受损害。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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