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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虹控股: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公告2014-02-12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4-02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对股东、关联方
       以及公司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截止目前,公司未发现相
       关承诺方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也未出现超过承诺期限未履行的,现将尚未履行
       完毕的相关承诺情况公告如下: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事项                                                                        期限    状况
                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所持
                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
                之日起,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
                件后方可开始减持:A、海虹控股股
                                                                                   截至目
                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 36 个月
                                                                                   前,该
                后;B、海虹控股连续三年经审计净利    2006 年 05 月 16 日
                                                                                   承诺正
       中海恒   润年增长率不低于 30%后。触发上述 (详见 2006 年 5 月《中
                                                                                   在履行
股改   实业发   初始减持条件后,中海恒承诺所持原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长期
                                                                                   期内,
承诺   展有限   非流通股股份如果减持,减持价将不 报》、《证券时报》及巨 有效
                                                                                   不存在
        公司    低于 24.50 元/股(该价格高于海虹     潮资讯网(网址:
                                                                                   违背该
                控股上市以来经复权处理后的股价      www.cninfo.com.cn)
                                                                                   承诺的
                最高值 24.40 元。若自股权分置改
                                                                                   情形。
                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除权事项,对该价格进行相应除权处
                理)。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0 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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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因此对中海恒减持价格进行相应
       除权处理,中海恒减持价格调整为不
       低于 20.42 元/股。


   公司将继续提醒和督促相关承诺方严格履行承诺,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不受损害。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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