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关于聘用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14-11-27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4-33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八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决定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作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决定支付人民币 50 万元作为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报酬。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八大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业务范
围包括审计鉴证、管理咨询、资产评估、工程咨询、税务服务等,服务行业领域
广泛,多次接受政府部门和国际组织委托承担其他特殊目的专项审计。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支付人民币 50 万元作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报酬。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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