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董事会八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2-04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4-36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八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一次会
议于 2014 年 12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根据董事长贾岩燕先
生的提议于 2014 年 12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投票方式表决,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回收九洲化纤欠款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还款协议中债务清偿及违约责任清晰,补偿方式充分,切实维护了公司
利益,有效促进了遗留问题的解决;议案审核及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总体经
营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的情形。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收九洲化纤欠款的进展公告》,刊载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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