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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虹控股:董事会2014年度会议决议公告2015-04-18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5-09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二次会
议暨二零一四年度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康健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5 人,贾岩燕董事长及上官永强董事由于工作原因,分别委托康健
董事及李旭董事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七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年报摘要见 2015 年 4 月 18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公告。
    二、公司董事会 2014 年度工作报告
    三、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977,289.7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45,005,942.11 元,
根据有关规定,母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184,309,773.52 元。
    公司在 2015 年度将持续推进海虹大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公司运营发展对资
金的需求也将不断加大。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由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
公司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可供股东分配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22,327,982.16 元。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故拟定本公司 2014 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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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对不进行利润分配发表了意见,表示同意。
    以上一至四议案须经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报告全文刊载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六、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三份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七、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刊载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八、关于提取 2015 年度董事会基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专项基金,主要用以发放董事、监事的津贴及列支相关会议的费用。决定
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95,071,369.33 元的 0.7%提取并四舍五入取整后作为
2015 年度董事会专项基金预算,实际提取额为 137 万元。
    九、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的议案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刊载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十、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关于 2014 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 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核销部分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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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载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审
计机构。决定支付 90 万元人民币作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的审计报酬。
    同时,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同意支付人民币 50 万元作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的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本年度继续聘
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并为公司提
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是合理可行的,对此持赞成态度。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刊载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十五、关于制定《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制度》,刊载于 2015 年 4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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