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虹控股: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5-07-25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5-40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15 年 7 月 10 日
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 年 7 月 28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 7 月 27 日至 7 月 2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7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27 日 15:00 至 2015 年 7 月 2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原文华大酒店)公司会
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15 年 7 月 2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及特邀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取消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1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7 月 27 日工作时间(8:30-12:00 及
14:30-17:30)
    (三)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七层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其它方式: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
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敬请参会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前进行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3
    2.投票简称:海虹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7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1       关于取消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2
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27 日下午 15:00,结束
时间为 2015 年 7 月 28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申请办理。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
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
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
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
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3.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



                                     3
择“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进行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
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请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更改投票结果。
    5.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三)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
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
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
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七层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晨曦
    联系电话:(0898)68510496
    联系传真:(0898)68510496
    邮政编码:570105
    2.会议会期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4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5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取消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
        议案
     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其他符号无效。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应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赞成票;
              2.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反对票;
              3.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弃权票。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
     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是 / □
     否;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为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签署日期: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