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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虹控股:监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27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5-51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
于 2015 年 8 月 22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
    表决结果:无。
    公司全体监事邓南、王春霞、梁艳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回避表
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
划 相 关 事 项 的 审 核 意 见 》 详 见 2015 年 8 月 27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
www.cninfo.com.cn)。
    2、 核实《关于 2015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其他员工,参与员工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
合同。出资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000 人,其中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经审核,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海虹企业(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核实意见》2015 年 8
月 27 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