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关于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5-12-11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5-66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
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调整<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提
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时间:2015 年 12 月 21 日
(三)股权登记日:2015 年 12 月 15 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人: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提案程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中海恒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248,294,86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7.62%,且
该临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经
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董事会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
该临时提案提交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临时提案具体内容
公司拟对《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如下调整:
1、调减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人、认购金额及总份额
(1)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员工由“不超过 1000
人”调整为“不超过 700 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0 人。
(2)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调整为“人
1
民币 1 亿元”。
(3)配资比例不作调整,光大保德信-诗与远方海虹员工持股一期资产管理
计划份额合计由“不低于 3 亿份”调整为“2 亿份”。
2、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由 36 个月调整为 18 个月。
3、变更优先级资金来源
优先级资金由市场资金替代控股股东借款。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后的存续期内,
优先级份额按照 8.2%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按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公司控
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资金本金、收益及员工
自筹资金部分的本金的安全。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期间不开放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
出(包括违约退出)。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其他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1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20 日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2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原文华大酒店)公司会
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15 年 12 月 1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及特邀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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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提示公告:公司将于 2015 年 12 月 18 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
公告。
(七)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控股股东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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