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董事会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2-11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5-64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根据董事长贾岩燕先生
的提议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经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后,由于前期证券市场剧烈波动影响了部分员工的流动资产,
加之公司出于激励目的对单一认购额度适当限制等原因,公司决定对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作出如下调整:
(一)调减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人、认购金额及总份额
1、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员工由“不超过 1000 人”
调整为“不超过 700 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0 人。
2、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调整为“人
民币 1 亿元”。
3、配资比例不作调整,光大保德信-诗与远方海虹员工持股一期资产管理计
划份额合计由“不低于 3 亿份”调整为“2 亿份”。
(二)调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由 36 个月调整为 18 个月。
(三)变更优先级资金来源
优先级资金由市场资金替代控股股东借款。资产管理计划设立后的存续期内,
优先级份额按照 8.2%的预期年化收益率按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公司控
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资产管理计划优先级资金本金、收益及员工
1
自筹资金部分的本金的安全。资产管理计划运作期间不开放计划份额的参与和退
出(包括违约退出)。
公司全体董事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联人,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15 年员
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二、《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关联人,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摘要。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