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董事会2015年度会议决议公告2016-04-23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6-08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二次
会议暨二零一五年度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贾岩燕先生召集,会议应
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年度报告摘要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公告。
二、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
露的《2015 年度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三、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063,388.9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2,182,348.25 元,
根据有关规定,母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92,127,425.27 元。
公司在 2016 年度将持续推进海虹大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公司运营发展对资
金的需求也将不断加大。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由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
公司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可供股东分配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22,327,982.16 元。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故拟定本公司 2015 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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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独立董事对不进行利润分配发表了意见,表示同意。此分配预案须经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报告全文刊载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六、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七、关于提取 2016 年度董事会基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专项基金,主要用以发放董事、监事的津贴及列支相关会议的费用。决定
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93,827,322.93 元的 0.7%提取并四舍五入取整后作为
2016 年度董事会专项基金预算,实际提取额为 136 万元。
八、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的议案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刊载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九、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召开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关于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利润分配预案等相关事项。会议通
知详见 2016 年 4 月 23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十、公司 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载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6 年度报告的审
计机构。决定支付 90 万元人民币作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
公司 2016 年度报告的审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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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同意支付人民币 50 万元作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的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本年度继续聘
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并为公司提
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是合理可行的,对此持赞成态度。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制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刊载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巨
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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