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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虹控股: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6-05-23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6-14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零一五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16 年 4 月 23 日
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
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
公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5 日至 5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5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16 年 5 月 2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原文华大酒店)公司


                                      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4、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考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 年 5 月 23 日至 5 月 25 日工作时间(8:30-12:00 及
14:30-17:30)
    (三)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七层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其它方式: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
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敬请参会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前进行电话确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
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2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七层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晨曦
联系电话:(0898)68510496
联系传真:(0898)68510496
邮政编码:570105
2、会议会期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3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2      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3      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4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其他符号无效。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应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赞成票;
              2.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反对票;
              3.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弃权票。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
     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是 / □
     否;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为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签署日期:




                                           4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503”,投票简称为“海虹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1       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1.00
     2       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2.00
     3       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3.00
     4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5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6.00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5 日 15:00,结束时



                                    5
间为 2016 年 5 月 26 日 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三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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