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海虹控股: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6-08-24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作为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的规定,在认真审阅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后,现就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经了解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
况,我们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
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应条件,通过了
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的惩戒,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提名贾岩燕、康健、李旭和上官永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王培、朱剑林、李协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按
规定程序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
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王培、朱剑林、李协林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