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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虹控股: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6-09-06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6-28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2016 年 8 月 24 日
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3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2 日至 9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1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 2016 年 9 月 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原文华大酒店)公司会


                                      1
议室。
    (八)提示公告:公司将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再次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
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贾岩燕先生;
         1.2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康健先生;
         1.3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旭先生;
         1.4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官永强先生。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培先生;
         2.2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剑林先生;
         2.3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协林先生。
    3、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王春霞女士;
         3.2 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邓南先生。
    4、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 1-3 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
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考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网
址: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 年 9 月 8 日至 9 月 12 日工作时间(8:30-12:00 及
14:30-17:30)




                                     2
    (三)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七层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其它方式: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
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敬请参会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前进行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
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七层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晨曦
    联系电话:(0898)68510496
    联系传真:(0898)68510496
    邮政编码:570105
    2.会议会期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




                                     3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累积投票制)             表决意见(请填写股份数)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贾岩燕先生

  1.2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康健先生

  1.3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旭先生

  1.4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官永强先生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培先生

  2.2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剑林先生

  2.3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协林先生

   3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王春霞女士

  3.2        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邓南先生

                                                                  表决意见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4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附注说明:
   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议案 1 选举非独立董事 4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
   议案 2 选举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议案 3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2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 0 票。
   2、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他符号无效。


                                           4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应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赞成票;
         2.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反对票;
         3.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弃权票。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
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是 / □
否;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为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签署日期:




                                     5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503”,投票简称为“海虹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1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贾岩燕先生          1.01

  1.2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康健先生           1.02

  1.3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旭先生           1.03

  1.4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官永强先生         1.04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2.1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培先生            2.01

  2.2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剑林先生           2.02

  2.3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协林先生           2.03

   3          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3.1            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王春霞女士         3.01

  3.2             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邓南先生          3.02

   4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4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
  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
  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应对议
  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分类表决的议案,应按照股东类别分别进行议案设置。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代表对议
  案 2 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2.01 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①,2.02 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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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
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 1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1.01 代表第一位候选
人,1.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 2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 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
人,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累积投票的子议案不得设置分项的总
议案,如议案 3 为选举监事,不得在议案 3 设置议案编码 3.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
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有 4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4 位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 3,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7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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