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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虹控股: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9-14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6-31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一次会议
于 2016 年 9 月 9 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根据董事长贾
岩燕先生的提议于 2016 年 9 月 13 日在海口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投票方式表决,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选举贾岩燕先生为董事长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聘任康健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聘任李旭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四、审议通过聘任上官永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聘任肖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对于公司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表示同意并
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换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不作调整,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李协林;
    委员: 王培、李旭
    本届委员会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
则遵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章程》执行。



                                    1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朱剑林;
    委员:李协林、贾岩燕
    本届委员会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
则遵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章程》执行。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附简历:
    1、贾岩燕,男,1947 年 11 月出生,经济学学士。曾任北京市礼花厂厂长,
北京市工艺美术品总公司总经理,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贾岩燕与上市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康健,男,1956 年 4 月出生,1982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管理
专业本科学士,后到加拿大、美国学习。曾就职于中国康华国际软件开发公司
经理、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中海恒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董事。
    该高级管理人员为控股股东董事,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
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旭,男,1957 年 6 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2
兼财务负责人及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该高级管理人员为控股股东董事,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
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上官永强,男,1972 年 4 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曾任美国通用电气医疗
系统中国区项目经理,本公司网络投资部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
裁。
    该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肖琴,女,1977 年 3 月出生,经济法硕士,曾任职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
部的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该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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