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17-02-18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08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
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577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
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经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认真研究、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
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和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
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公
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
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