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董事会2016年度会议决议公告2017-03-18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13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六次会议
暨二零一六年度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贾岩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年度报告摘要见 2017 年 3 月 18 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公告。
二、公司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 2017 年 3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公司《2016 年度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
分析”相关内容。
三、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公司 2017 年 3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6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021,185.2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75,917.42 元,根
据有关规定,母公司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后,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91,851,507.85 元。
公司在 2017 年度将持续推进海虹大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公司运营发展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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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需求也将不断加大。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由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
公司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可供股东分配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22,327,982.16 元。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故拟定本公司 2016 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进行公
积金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对不进行利润分配发表了意见,表示同意。
以上一至四议案须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就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报告全文刊载于 2017 年 3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六、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位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全文刊登在 2017 年 3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七、关于提取 2017 年度董事会基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专项基金,主要用以发放董事、监事的津贴及列支相关会议的费用。决定
以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216,833,347.58 元的 0.7%提取并四舍五入取整后作为
2017 年度董事会专项基金预算,实际提取额为 152 万元。
八、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的议案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刊载于 2017 年 3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九、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十、公司 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刊载于 2017 年 3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十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审
计机构。决定支付 90 万元人民币作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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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7 年度报告的审计报酬。
同时,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同意支付人民币 50 万元作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的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本年度继续聘
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并为公司提
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是合理可行的,对此持赞成态度。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 2016 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公司将核销对参股企业陕西华虹医药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及其其他应
收款,金额共计 4,293,709.20 元,影响公司 2016 年利润总额-2,881,855.91 元。
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本次核销事项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本
次核销方案。此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意见及此项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2016 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刊载于 2017 年 3 月 18 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十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
知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
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
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
产生影响。
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载于 2017 年 3 月 18 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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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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