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7-06-01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37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 经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虹控股,股票代码:000503)
自 2017 年 5 月 16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5 月 16 日、5
月 23 日发布了《关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自查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29)、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31)、《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
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34)。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经核实,上述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
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虹控股,股票代码:000503)自 2017 年
6 月 1 日开市时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公司将争取在不超过 1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在 2017 年 6 月
11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公司未提出延
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恢
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及相关原因。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但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
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
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
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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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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