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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虹控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7-06-08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38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虹控股,股票代码:
000503)自 2017 年 5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于 2017 年 6 月 1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5 月 16 日、5 月 23 日、
5 月 31 日发布了《关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自查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29)、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31)、《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
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3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
号 2017-37)。公司将争取在不超过 1 个月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在 2017
年 6 月 11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且公司未提出延
期复牌申请或者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恢
复交易,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及相关原因。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但决定继续推进本
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
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交易
各方就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在进行积极磋商、论证。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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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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