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01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52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
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贾岩燕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董事 7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投票方式表决,以七票同意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
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流动资
金贷款额度,期限 1 年,年化贷款利率按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 10%执行。全资子
公司域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质押 1.82 亿港币(约人民币 1.4 亿元)的定期
存单为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域创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质押 1.82 亿港币(约
人民币 1.4 亿元)定期存单为母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经营状况稳健良好,本次担保不会给子公司带来较大风险,有利于公司生产
经营的良性发展。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
址:www.cninfo.com.cn)的编号为 2017-53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
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