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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虹控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2017-08-08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57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虹控股,股票代码:000503)
自 2017 年 5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于 2017 年 6 月 1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
司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在有关各方的积极推动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正常进
展中。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初步拟定为公司与国新(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新投资”)或其关联方成立合资公司或其他合作方式,初步拟订的交易
方案有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发行股份和募集配
套资金。
    本次重组的具体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不排除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的可
能性。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
方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
将继续停牌。
    公司原预计在 2017 年 8 月 11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
告书,但是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及相关各方尚需
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协商和论证,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九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
案》,并提交公司 8 月 8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该事项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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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1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预计争取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
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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