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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虹控股: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管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11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管事项发表
如下意见:
    1、经审阅韩炜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免除之现象,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职责的要求。
    2、本次聘任事项相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同意聘任韩炜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




                                    独立董事:王培   朱剑林   李协林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