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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虹控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暂不复牌公告2017-11-11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92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暂不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虹控股,股票代码:000503)
自 2017 年 5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于 2017 年 6 月 1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
司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
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公网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公网”)及北京益
虹医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益虹”)拟分别将所持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广东海虹”)25%和 30%的股权以协议价格人民币 7,639.25 万元及人民
币 9,167.1 万元,共计人民币 16,806.35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王忠勇。

    2017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董事会九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虹
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公司及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南卫
虹”)拟分别将所持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中心”)48.9956%及
51.0044%的股权以协议价格人民币 0.49 元及人民币 0.51 元,共计人民币 1 元转
让给自然人王忠勇。

    鉴于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相关资产进行出售,上述拟出售的广东海虹 55%
的股权及交易中心 100%的股权在 2016 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合计为 13,186.40
万元,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公司此次资产出售行为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
的重大资产出售行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交易方案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虹企业(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
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等文件的相
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
此,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13 日起将继续停牌,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相
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
知》第五条规定,如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
能存在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导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