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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虹控股: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公告2017-11-11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97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0 月 31 日,根据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将子公司中公网医疗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北京益虹医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 55.00%股权出售与自然人王忠勇。

       根据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六次会议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
有限公司拟将其所持有的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100.0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王忠勇。

    上述交易中,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相关资产进行出售,上述拟出售资产
2016 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营业收入的
比例达到 50.00%以上,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
组”)。具体方案详见公司 2017 年 11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披露的《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
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公司测
算了本次重组完成前后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根据海虹控股 2016 年度审计报告、2017 年 1-9 月财务报表及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重组完成前后公司基本
每股收益为:
                                                                  单位:元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
          重组完成前                          -0.1718                 0.0312
      重组完成后(备考)                      -0.1521                 0.0003

    本次交易完成后,2016 年度每股收益有所下降。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
存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

    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填补即期每股收益:

    1、突出主业,加速业务优化升级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业务重心聚焦至 PBM 业务及海虹新健康业务,努
力集中多方优质资源,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成本控制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并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
对发生在业务作业和管理环节中的各项经营、管理、财务费用,进行全面的事前、
事中、事后管控。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
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
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衡、运作良好,形成了一套合理、完整、
有效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框架。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4、落实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
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公司将努
力提升经营业绩,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
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我们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若本
次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当年海虹控股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导
致海虹控股即期回报被摊薄,我们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履行如下承诺,
以确保海虹控股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海虹控股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海虹控股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2、我们保证切实履行前述承诺,如有违反,给海虹控股造成损失的,我们
将赔偿海虹控股遭受的损失。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