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监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02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123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规定,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进行调整。
1、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2018 年 1 月 2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调整为“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35.44 元/
股”。(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金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
应调整。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
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7,100 万股(含 7,100 万股)。若公司股
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在上
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
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限售期调整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转让”。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修订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未来三年(2018-2020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2018-2020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