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控股: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2018-04-14
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钱庆文、黄安鹏被提名为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
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的规定,“独
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
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
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
予以公告。”
有鉴于此,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将积极报名参加深
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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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
函》的签字页)
承诺人: 钱庆文 黄安鹏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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