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对 2017 年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情况概述 201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进行证券 投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择机从事证券投资,投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 市场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进行证券投资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实施。具体情况 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进行证券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7 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306,887.07 元人民币,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投 资 收 益 -5,796,705.32 元 人 民 币 , 股 息 收 入 1,997,419.89 元人民币。 二、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证券投资及损益情况 计入 本 本 权益 期 期 的累 证券品 证券代 证券简 会计计量 期初账面 本期公允价 购 出 会计核算科 资金 最初投资成本 计公 报告期损益 期末账面价值 种 码 称 模式 价值 值变动损益 买 售 目 来源 允价 金 金 值变 额 额 动 境内外 中国石 公允价值 57,906,87 -3,210,116.9 -2,117,597.4 交易性金融 自有 00857 99,608,451.00 51,023,752.14 股票 油股份 计量 8.32 1 7 资产 资金 境内外 中信股 公允价值 9,929,040. 交易性金融 自有 00267 15,988,593.66 156,336.91 451,639.83 9,429,028.92 股票 份 计量 20 资产 资金 中遠海 境内外 控 (前 公允价值 3,636,175. 1,719,705.5 1,719,705.5 交易性金融 自有 01919 9,699,783.60 5,053,056.69 股票 稱:中国 计量 55 1 1 资产 资金 远洋) 境内外 太平洋 公允价值 7,191,845. -2,119,233.0 -1,673,151.8 交易性金融 自有 00543 20,679,522.36 4,681,078.14 股票 网络 计量 40 8 7 资产 资金 境内外 中國再 公允价值 1,185,044. 交易性金融 自有 01508 1,624,989.60 -37,488.46 -6,516.56 1,071,298.16 股票 保險 计量 31 资产 资金 境内外 中煤能 公允价值 987,536.9 交易性金融 自有 01898 2,731,612.41 -39,084.19 -28,615.39 885,225.32 股票 源 计量 6 资产 资金 境内外 00905 環球大 116,959.13 公允价值 17,675.48 -7,921.07 -7,921.07 8,894.03 交易性金融 自有 1 股票 通投資 计量 资产 资金 (前稱: 慧德投 資) 境内外 輝山乳 公允价值 6,327,303. -5,286,357.2 -5,286,357.2 交易性金融 自有 06863 3,241,202.25 股票 業 计量 25 6 6 资产 资金 境内外 奇峰国 公允价值 可供出售金 自由 01228 16,366,922.00 股票 际 计量 融资产 资金 87,181,49 -8,824,158.5 0.0 0.0 -6,948,814.2 合计 153,691,114.01 -- 0.00 72,152,333.40 -- -- 9.47 5 0 0 8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 2011 年 08 月 23 日 披露日期 三、证券投资内控管理情况 公司及公司境外子公司投资部负责证券投资事务,公司及子公司总经理为具 体负责人。公司专门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 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风险控制、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 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加强证券市场分析和调研, 认真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参与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公司境外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公 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有关证券投资事宜,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对报告期末按市值占总投资金额比例大小排列的证券的 名称、代码、最初投资成本、期末账面值以及报告期内证券投资的损益等情况进 行了披露。 经董事会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的证券投资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和公司《证 券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特此说明。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