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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虹控股: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04-21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
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
职责。
    一、董事会工作情况
     2017 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13 次,其中年度会议 1 次,临时会议 12 次,
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会九届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海虹
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2、公司董事会九届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6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提取 2017 年度董事会基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 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
定其报酬事项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
政策的议案》。
     3、公司董事会九届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海虹
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4、公司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5、公司董事会九届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6、公司董事会九届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韩炜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8、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取消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召
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0、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11、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海
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12、公司董事会九届十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海虹企业(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关于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关于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议>的议案》、《关于<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审议海虹企业(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及
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
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宜的
议案》、《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3、公司董事会九届十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
    以上董事会决议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全力打造“中
国健康保障服务体系”的全新战略,对公司业务划分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原大健康服务行业包括医药电子商务及电子交易业务(药品及医疗器械招投
标业务和医药电子政务业务),PBM 业务,海虹新健康业务。报告期内,经过业
务调整后公司从事健康保障服务行业(包含大健康服务行业),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剥离原有业务医药电子商务及电子交易业务中的药品及医疗器械招投标
业务,原医药电子政务业务、PBM 业务和海虹新健康业务纳入健康保障服务,原
医药电子政务业务划入医药福利管理服务(PBM),原 PBM 业务划入医保基金综合
管理服务,原海虹新健康划入医疗人工智能服务和商业健康保险第三方服务
(TPA)。健康保障服务行业包括:医保基金综合管理服务、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
医药福利管理服务(PBM)、商业健康保险第三方服务(TPA)、医疗人工智能服务
的“五位一体”业务架构。具体如下:
    1、医保基金综合管理服务(医保精细化管理云平台)
     “医保精细化管理云平台”是公司通过整合、集成、升级公司现有服务产
品,向医保部门提供的以实现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为目标的整体解决方案,并以
此向医保收取项目建设费和服务费。该平台的服务对象包括医保经办机构、医疗
机构、药店、医药企业、商业保险公司和参保人等,是一项多维度、多层级、面
向对象多样化的生态圈式服务。
    (1)医保控费业务
    医保控费是基于医保基金保障水平,结合医学药学的临床知识库,依据数字
化的审核规则,通过信息化的审核引擎对医疗费用明细进行自动、快速、标准、
规范、逐单、逐项的审核方式。报告期内,医保控费业务共覆盖了 23 个省的 149
个省会城市和地级城市,目前市场份额居领先地位。
    (2)DRGs 点数法基金结算业务
    以地区医保基金总额预算为基础,利用 DRGs 点数法,结合地区医保支付水
平,形成本地化基金结算方式。公司 DRGs 率先在金华成功运行近两年,是国内
唯一实现全财年、全病种、全医院支付并得到医保、医院、医生、患者等各方认
同的业务,目前该业务已在金华、柳州等统筹区开展,按照 2017 年 6 月《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7〕55 号)政策要求各地积极开展 DRGs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到 2020
年 DRGs 将在全国实施。
    (3)医保支付标准业务
    基于医保支付能力与 GDP、CPI 增长情况,依托公司在健康保障服务多年的
行业积累和专业服务能力,科学系统地制定医保支付标准,从而形成了各地市的
药品报销目录,及对药企资信、药品质量及所有覆盖区域价格的统计监督,通过
该项服务,收取一定费用。在此基础上,公司可为药企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相应
费用。
    2、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通过建立健康大数据服务平台,为医保、商保、医
疗机构、医药企业及个人,提供健康档案、健康征信、医疗反欺诈、辅助产业升
级等商业应用服务。目前公司拥有国内规模巨大的健康数据库,连接全国 4 万家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 6.5 万家药店,并且每年新增近 8 亿人次就诊信息、700 亿
条诊疗数据,其医学知识图谱包含 713 万条医学数据、5668 万条诊疗规则数据。
    3、医药福利管理服务(PBM)是公司结合我国国情,构建优势目录、自有知
识产权的处方集,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展基于医保委托支付的采购服务、基于
特病人群的采购服务、家庭配送服务、医保药品专管专卖服务等。其中基于医保
委托支付的采购服务发挥公司健康在医保、医院、药企、商保之间的服务能力,
推动医保向药企直接支付,缩短资金周转周期,节约资金占用成本,反哺医保基
金,实现个人看病少花钱目标。
    4、商业健康保险第三方服务(TPA)依托于健康大数据,主导创新型商业健
康保险的产品研发,提供核保、核赔、精准销售和个人健康管理服务,真正发挥
商业健康险对居民健康的保障作用,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促进商业医疗健康保
险的发展。
    5、医疗人工智能服务致力于用科技推动产业进步,促进医疗服务模式的重
构,提供医师临床辅助、个人就医指导、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医药与保障综合
优化等专业服务。
    2017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74,851.14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40.49%。主要原因是由于政策影响,公司药品及医疗器械招标业务的收入下降以
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增加。
    本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183,993,714.97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5.15%。
其中,药品及医疗器械招标代理业务由于政策原因,其营业收入 111,830,158.69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0.10%;医药福利管理服务(PBM)(包含原医药电子政务
业务)较为稳定,实现营业收入 46,411,110.92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6.36%;医
保基金综合管理服务(包含原 PBM 业务)经过多年的业务拓展和大力投入,收入
有大幅增长,实现营业收入 25,674,445.36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95.51%。
    报告期内,公司转让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
心有限公司股权,相关受让方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前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
按时支付了转让款,并计入公司 2017 年损益。
    三、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报告期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
导意见》(国办发〔2017〕55 号)等一系列政策扶持的出台表明了国家对深化医
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健康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态度,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良
好政策环境。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中国国新
及国风投基金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间接控股股东后,公司成为央企控股企
业,这将极大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议价能力。同时,实际控制人中国国新已
将公司作为其战略性投资项目,将利用其自身优势在政府资源、政策获取、行业
协同等方面给予公司大力的支持。
    公司为“健康中国”的国家战略纲要提供技术保障服务,以中央企业的丰富
资源与各地方政府展开通力合作,为地方政府控制、节省医保基金总额。实现“让
人人享有公平、公正的健康保障服务”的央企宗旨。
    公司将依托现有市场规模、核心业务团队、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核心技术
能力,借助实际控制人中国国新的资源,从单一服务向精细化打包服务过渡,从
单纯的审核技术服务商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过渡,从项目型收费模式向平台型
收费模式过渡。一方面公司的存量业务医保基金综合管理服务:医保精细化管理
云平台在全国范围逐步推广,包括但不限于医保控费业务覆盖的 149 个地市;拟
对现有 149 个统筹单位的医保控费、DRGs 点数法基金结算业务、医保支付标准
业务全面收费;另一方面公司的增量业务包括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医药福利管
理服务(PBM)、商业健康保险第三方服务(TPA)、医疗人工智能服务,加大对其
投入,逐步实现收入落地。
    综上,公司预计在 2018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并在相关资产剥离带
来的减员增效后,未来 3 至 5 年内通过医保市场的持续扩张,医保服务的不断深
化以及各项增量业务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医药福利管理服务(PBM)、商业健康
保险第三方服务(TPA)、医疗人工智能服务、大数据应用等新业务的陆续落地,
公司将持续保持收入及利润的增长。
    上述计划并不代表公司对 2018 年度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
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