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9-54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股东大 会于 2019 年 6 月 6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甲 1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贾岩燕先生 主持了会议。 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在 2019 年 4 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均有刊登。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 人,代表股份 238,792,12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6.56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37,325,44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6.40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1,466,6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32%。 1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部分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 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3,090,52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34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623,85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180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1,466,6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632%。 四、会议的表决情况 议案 1、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218,9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573,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7,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4529%;反对 573,2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471%;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99,2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17%;反对 573,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00%;弃权 19,700 股(其中, 2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97,6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8155%;反对 573,2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8.5471%;弃权 19,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374%。 议案 3、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218,9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7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8%;弃权 502,103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7,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4529%;反对 7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006%;弃权 502,103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465%。 议案 4、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218,9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7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8%;弃权 502,103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7,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4529%;反对 7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006%;弃权 502,103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465%。 3 议案 5、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218,9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7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8%;弃权 502,103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7,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4529%;反对 7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006%;弃权 502,103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465%。 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218,9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600%;反对 7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8%;弃权 502,103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17,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4529%;反对 7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006%;弃权 502,103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465%。 议案 7、关于调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8,134,8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47%;反对 155,1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0%;弃权 502,103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03%。 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3,23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321%;反对 155,1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213%;弃权 502,103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465%。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的表决结果。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均取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 过。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法律意见 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刘璐律师、罗寒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六月六日 5